我还记得。我一直都记得。我想我大概永远都会记得吧。
那天晚上所发生的事。两只小狗在我眼前被车辗死的事。
虽然这不是重点,但是我当时才吃完宵夜。在骑着电单车回家的路上,在那路灯从来都不亮的路上(事实上整个三马拉汉市的马路都是如此。),我碰到了四只小狗。
四只小狗,黄色的,蹦蹦跳跳的要过马路。我和其中一只小狗的视线对上了。那好奇的眼神,那不知道恐惧的眼神。我闪开了小狗,心里正想着这些狗狗还不知道马路的危险,是不是该把它们赶过马路以免被撞死。
我已经放慢车速了。我明明已经要下车赶狗了。
“咯”的一声。骨头脆裂的声音。太迟了。小狗第一次见识到马路的危险,也是它们的最后一次。一辆跟在我后面的白色灵鹿,以时速四十的速度(这个是很慢的速度,我还宁愿它快一点。),将其中两只小狗辗碎了。
我犹豫了好久才敢将电单车转向。小狗……小狗成了一团肉。我是不是该庆幸路灯不亮呢?我并没有看清楚尸体。我是骂着粗话回到宿舍的。我在诅咒我自己。
X的。如果我那时快一点的话……只要再快一点点的话……
有没有见过,空地上放着一个盒子,里面装着几只刚出生不久的小猫小狗,盒子上写着“请收留这些可爱的小猫/小狗。”之类?或者一只跟母亲走散的小猫,对着你喵喵叫?
当你看到时,你会怎么做?“哇,好可爱的小猫/小狗哦!真可怜。”然后给它们一些食物,再希望好心收养它们的人会出现?
你明明知道,出生不久的小猫小狗是不可能生存下去的。你明明知道,那个好心会收养猫狗的人,是不可能会出现的。
还是说,你就是那个把盒子放在空地上的人?你这样做,还不如找个水桶来,直接把那些小猫小狗淹死,或干脆把它们丢进河里来得干净些。不用假慈悲了。你和那时的我又有什么分别?
人,总是在嫌麻烦,或者对自己不利的时候,能够封闭起自己的良心。我也不例外。
2007年4月24日
狗死不能复生,节哀顺便。
ReplyDelete我也喜欢小狗,我了解你的感受,顶你一个。
ReplyDelete干!我是一个非常喜欢狗狗滴白痴,要是换作是我可能已经当场崩溃了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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