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實說,再度遇到同樣的事情時候只覺得煩躁。
說巧不巧,上回是參加完居鑾文創節回來,這次則是準備要去騎射義工體驗營。
我和棄貓似乎真的有種緣分。
行李還沒有收拾好(實際上是完全還沒收拾),又被加班耽誤了時間,加上還下起了毛毛細雨,實際上當晚我的心情並不是很好,不過與其說是心情壞不如說是感到急躁。
匆匆忙忙回家時,聽見遠方傳來淒厲的喵喵聲。
當時真想捂起耳朵就這麼無視掉,不過我還是停下了腳步。貓叫聲來自籬笆的另一面,從我這頭是看不到的。我費盡周折幾乎把籬笆拆了,才把小貓挖(真的是挖,小貓卡在籬笆的另一頭)了出來。
一隻灰白色的小貓,後腳似乎受了傷。它比四天稍微年幼一些,也比四天虛弱。
去年救到四天時的記憶似乎又復甦了。一如那個夜晚,我先打電話找朋友求助——沒人肯幫忙。
我不怪他們。幫助一隻貓是一件麻煩事,也許將這份精力拿去幫助其他需要的人還更好。
已經是深夜,在決定怎麼處置小貓之前還是先考慮怎麼照顧小貓過這一晚。上次因為我的猶豫不決而讓四天白白吃了幾天苦頭,然而我似乎沒有從中吸到多少教訓,一度想把小貓留在屋外,還害它被其他野貓抓了一爪子。
最後是因為只要我稍微離開它就叫得超大聲,不得已才把小貓偷渡進房間留宿一夜。
小貓很快的就信任我,只要我坐著不動它就會主動靠過來在我懷裡睡覺。不過由於它身上帶傷的關係睡得並不好,不時會爬起來喵喵叫,連帶我整夜也沒能睡好。到了臨晨,因為小貓太過飢餓而咬起我的手來。我沒東西餵它,只能給小貓一些白開水喝,即使這樣它也飢腸轆轆的喝完了。
(有了上次的經驗,我很快就找上了希望護生園。交託棄貓這樣的事情實際上也是給他們添了許多麻煩,不過這種只讓我感到丟臉的事情不提也罷。)
做好事是一件麻煩事
如果有人告訴你行善或施捨是一種自我滿足,那他肯定是胡說八道。
因為行善只是惹麻煩。不光自己麻煩,也給他人惹麻煩。什麼滿足感?毛都沒有,我只感到歉意和愧疚而已。三更半夜擾人清夢不說,還到處給別人添麻煩,為了幫助一隻小貓,我反而成為其他人的負累。
到最後,肯幫助我的人大概也只覺得麻煩,肯定不會有什麼滿足感的吧。
只因為那是正確的事情,所以我才去做,所以有人即使嫌麻煩也肯幫我,單純就是這樣而已。
“You can do a kind action when you are not feeling kind and when it gives you no pleasure, simply because kindness is right.”
— C.S. Lewi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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