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anuary 04, 2010

失而复得

嗯,因为说到底还是同一起事件,所以不开新的Post而直接编辑原来的文章。

呃,不知道该说是幸运还是不幸,今天傍晚,我以为缘分已尽的摩托车,又好好的回到了原来的停车位。

害我脑残了好久......


(我还以为我再也见不到你了......)

其实事情说起来并不复杂。简单的说,就是摆乌龙了——不关我的事哦,摆乌龙的可不是我,而是那个将我的摩托车驾走的人。总之,因为某些阴差阳错,他糊涂的以为我的摩托车是属于他的,再因为某些阴差阳错,他的摩托车钥匙竟然能够Fit进我的摩托车的钥匙孔......然后我的摩托车就被他骑走了~~

我在警察局为了报案而忙得焦头烂额的时候,我想他大概也发现自己犯下了滔天大乌龙了吧,于是就在次日傍晚将摩托车还给我咯。


(还附加一封道歉书XD)

啊啊啊,这下又要去警察局销案了......

虽然是题外话,今天我的手机遗失了......不过事后又发现原来掉在草丛中淋雨。虽然我和我的手机都湿了一大片,不过总算还是失而复得啦。不知我这种Hard Luck能够维持到几时?

17 comments:

  1. Wat the heck? been stolen or taken by warden? btw, nice templat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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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Stolen. Warden will inform me if they took it.

    Already report police.

    The template has a medieval feel to it. That's why i choose it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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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=。=
    炸到,那你今天在家?囧
    我也是很担心我的脚踏车(泪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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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@豆米
    不,花了大半天在外面报警和处理这些事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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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希望你接下来顺顺利利……
    嗯,新的面貌感觉比较抢眼……
    怎么想到要换新的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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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@hanceyuy
    谢谢。
    其实之前就对空白的部落格不太满意,换掉是迟早的,只是一直没有找到满意的Template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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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. 哪里被偷掉?大红花还是塔子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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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8. 嗯,你很倒霉= =

    你的新模板很不错哦
    只是没有留言的地方了hor= =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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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9. @晶大姐
    在大红花。
    总之,是个乌龙啦。

    @慧娜
    欢迎来到我的小站~
    不算倒霉啦。

    一些东西在换Template时候必须舍弃,不过以后我会逐渐弄回来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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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0. 乌的,竟然叫我晶大姐,厌恶的程度跟晶大娘没什么分别吧!
    沉老伯!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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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1. @晶大姐
    哇哈哈哈哈
    大娘也不错?

    @豆米
    不算吧?怎么说我都被搞得焦头烂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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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2. 很搞笑下。哈哈
    快去换锁了!!!哈哈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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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3. @vermouth
    都是吧。

    @将鱼宰
    不,不好笑。
    感觉那个“偷车贼”麻烦将会很多的样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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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4. 你才懂honda都能开哦? 我的也是可以开很多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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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5. 竟然发生这种事情……太离奇了吧!
    p/s:新模板很好看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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