呃,不知道该说是幸运还是不幸,今天傍晚,我以为缘分已尽的摩托车,又好好的回到了原来的停车位。
害我脑残了好久......
(我还以为我再也见不到你了......)
我在警察局为了报案而忙得焦头烂额的时候,我想他大概也发现自己犯下了滔天大乌龙了吧,于是就在次日傍晚将摩托车还给我咯。
(还附加一封道歉书XD)
啊啊啊,这下又要去警察局销案了......
虽然是题外话,今天我的手机遗失了......不过事后又发现原来掉在草丛中淋雨。虽然我和我的手机都湿了一大片,不过总算还是失而复得啦。不知我这种Hard Luck能够维持到几时?

